关于公派访学项目

联系方式Contact Us
  • 020-83563086(总机)

  • gzyouxie@163.com

  • 741725668

  • manyu_lin

  •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3116室
    Room 3116,Jinying Building,No.316 Huanshi Road M.,Yuexiu District,Guangzhou

在线客服Online Service
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
您现在的位置是:首页 > 访问学者 > 常见问题解答 > 关于公派访学项目 > 正文

留学期限可否超出现行规定?

    更新时间:2022-01-06
答:不可以,须按规定期限申报。高级研究学者的留学期限不能低于3个月或超过6个月,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不能低于3个月或超过12个月,博士后的留学期限不能低于6个月或超过24个月。因特殊原因获准延期回国的人员,延期期间不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。

首页

综合服务

签证查询

关于我们